《松江區關於加快G60科創走廊人才高地建設的實施辦法》(松委〔2017〕165號)
《松江區G60科創走廊人才租房補貼實施細則》(滬松人社〔2017〕86號)
政策要點:
(壹)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工作實際,由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確定每年補貼的資金總額,並實行排序輪候制度。
(二)申請的人才應與用人單位至少簽訂二年以上勞動合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松江無產權住房且個人在松江自行租房;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則按就高原則給予壹方補貼。
(三)采取先租賃後補貼的方式,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每次審批補貼時間為壹年,期滿後可重新申請,累計補貼時限不超過6年。
申報條件(適用對象):
本區壹類、二類、三類扶持企業及區屬事業單位中獲得G60科創走廊人才積分45分以上的人才。
申報流程:
(壹)申請。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核實其住房及租房情況,經公示無異議後,事業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匯總報區人才服務中心,企業直接報區人才服務中心。
(二)審核。區人才服務中心匯總各單位、部門申報的擬補貼人員情況,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後,報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召集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
(三)公示。審核通過的擬補貼人員名單,通過松江人才網向社會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的,列入補貼範圍。公示有異議的,經過核實情況後,由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決定是否列入補貼範圍。
(四)補貼。按季度發放,自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申請之月起執行。如當年審批通過人員補貼資金發放總額超過年度預算的,依次按批準時間、松江G60科創走廊人才積分等情況排序實行輪候制度,延後發放。
申報材料:
(壹)《松江區人才租房補貼申請表》;
(二)申報單位資質材料;
(三)申請人松江G60科創走廊人才積分證書;
(四)申請人松江地區無產權住房承諾及租房證明;
(五)申請人現居住地無犯罪記錄承諾;
(六)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須知:
主管部門: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受理部門:松江區人才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37043018
聯系地址:松江區樂都西路867號5號樓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