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租房子的註意事項
1、付款的時候壹般都要繳納押金。這個能少交就少交,防止房東找各種借口不退還。租房的時候壹般都會要求我們交押金的,這個錢不要教的太多,否則吃虧的終究會是我們,如果遇到不講理的房東,押金是不容易返還的,簽訂租房合同。這個是必要的,並且要寫明責任關系。註明具體事宜,簽字蓋章。例如水電費、寬帶、有限等費用由誰繳納,壹定要列出層次,表明責任人。物品損壞怎樣賠償,由誰負責等。
2、換壹把新鎖。為了安全起見,我們還是在入住的時候換壹把鎖,以防萬壹。如果必要的話,還是換個新的鎖吧,這是為了自己的安全著想,特別是單身的女孩子,壹定要註意自己的安全,繳納的租金要留好票據。我們簽好的租房合同,還有押金票據,壹定要保存好,壹旦丟失,我們的押金、租金很有可能就要不回來了,如果我們不想繼續租住的話,就白白的浪費了。
3、不要破壞房子的結構,可以根據自己的喜愛裝修,要像對待自己的房子壹樣對待租來的房子,不能在離開的時候破壞。租來的房子,我們也要像愛護自己的房子壹樣來愛護,不能因為是租來的房子,我們就不知道珍惜,應該及時打掃衛生,裝修出清爽、明亮的感覺,畢竟房子是租來的,生活確是我們自己的。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壹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