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條件如下:
1,本市六區(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或長安區非農業戶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080元);
3、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7平方米(含));
4、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3年內無住房贈與和轉讓行為(住房建築面積超出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無商鋪、辦公樓;
6、申請人離異,涉及房產處置且未再婚,離婚時間應滿3年;
7.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單身的應超過30周歲。
廉租住房保障有兩種方式,主要是發放住房租金補貼,輔以實物配租。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壹種保障方式。
申請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非農常住戶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
(3)面積未統計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使用面積低於9.8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非農常住戶口;
(2)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
(3)無房家庭(與他人共用職工宿舍、按市場租金租住公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