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教育局根據當年學校資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實際情況,采取按戶籍對口招生的方式。戶籍適齡兒童在冊人數超過對口學校當年招生計劃數時,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房屋產權人的關系、戶籍登記時間等,,實行統籌安排入學。
2015起,統籌安排招生的,本區同壹戶籍地址五年內只享受壹次同校入學機會;對於直系親屬戶籍遷入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需要遷入戶籍滿5年才能享受對口教育機會(為了保證政策的連續性,這種方式是逐年到位的,即需要在2015年遷入戶籍滿1年,然後逐年增加到2019年及5年後)。
先安排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壹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戶籍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統籌安排城鎮和學區內相互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在本區域內,本市集體戶籍或公共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在實際居住地就讀,按照申請在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就讀的辦法統籌安排就學。
居住在本市廉租住房等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憑戶口簿和相關居住證明在居住地登記,在居住地統籌安排對口入學。
按照以下順序,統籌安排走散的適齡兒童少年:
實際居住地與房產壹致(學生本人或其父母);
(2)與親屬同住(學生與戶主為旁系親屬);
③住在出租房裏;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