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如何申請公租房廉租房,有哪些流程?

如何申請公租房廉租房,有哪些流程?

第壹、 廉租房 的申請條件、所需材料及申請程序 壹、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申請人必須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在當地工作或居住,申請家庭應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標準。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 贍養 、 撫養 或 收養 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為其他家庭的成員參與廉租住房申請的人員,不得再次參與申請。 (三)未享受過以下 購房 優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2、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 3、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4、 拆遷 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購房優惠政策。 二、申請廉租房應提交的材料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壹)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 身份證 和戶口簿; (四)屬孤寡老人、軍烈屬、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優撫對象、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轉業復員軍人以及受到當地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提供相關證明; (五)縣市區房地產(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前款規定的各類證明材料,應當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證明,可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復進行家庭收入核定。 三、申請廉租房的程序。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壹)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壹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申訴 。 第二、 公租房 的申請條件及步驟 壹、《 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章,第七條: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二、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1、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2、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3、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