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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取的辦理流程和備件要求是什麽

公積金提取的辦理流程和備件要求是什麽

(壹)購房提取應提供的材料:

1.購買本市商品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和契稅完稅證明;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應提供在濟南市不動產登記系統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全款購房發票。

2.購買本市再交易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交易過戶後的不動產權證書、全款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

3.購買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準購證明文件、購房合同(協議)或不動產權證書、全款購房發票。

4.購買本市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所購拆遷安置房屋不動產權證書、全款購房票據或契稅完稅證明。

5.購買本市公有住房的,應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協議)或不動產權證書、全款購房發票。

6.購買本市拍賣自住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拍賣成交確認書、不動產權證書、全款購房發票。

7.購買異地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和全款購房發票(契稅完稅證明)或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全款購房發票。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應提供的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建設規劃許可證明材料、建房款發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原房屋所有權證或原房屋不動產權證書,舊房翻建許可證明材料、翻建費用發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危險性鑒定為C級或D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大修費用發票。

(三)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職工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公積金中心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住房借款合同》,貸款銀行出具的近三個月的還款有效證明材料;***有產權的***同借款人及配偶,還需提供《商品房銷售合同》。

2.職工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按本操作規範第十條規定提供身份證明材料;***有產權的***同借款人及配偶,還需提供《商品房銷售合同》。

(四)在本市無自住住房且租賃本市商品房支付房租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租賃本市商品房定額提取:單身職工(不能代辦)現場簽訂《個人婚姻狀況聲明》;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夫妻雙方在同壹戶口簿)。單身職工或夫妻兩人中有濟南行政區域內公積金繳存地在房產信息無聯網區縣的,單身職工、夫妻兩人均需提供由該繳存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

2.租賃本市商品房限額提取: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單身職工(不能代辦)現場簽訂《個人婚姻狀況聲明》;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夫妻雙方在同壹戶口簿)。單身職工或夫妻兩人中有濟南行政區域內公積金繳存地在房產信息無聯網區縣的,單身職工、夫妻兩人均需提供由該繳存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

(五)租賃本市公***租賃住房提取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公租房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憑證。

(六)出國(境)定居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出境定居簽證或戶籍註銷證明或定居國(地區)長期居住證明或移民批準文件。

(七)職工正式退休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退休證或相關證明,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免提供。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證明或民政部門發放的殘疾證(1-4級)以及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經公證部門公證的遺產繼承證明或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申請提取的,監護人應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監護證明及監護人身份證。

(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原件(含費用分攤方案)、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施工備案證明原件、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原件。產權人配偶提取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或可證明夫妻關系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原件;同壹戶口***同居住父母和子女提取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