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房屋的所有人或經營人將其擁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的消費者通過定期支付壹定的租金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房屋租賃是零星出售房屋使用價值的壹種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通常是房屋所有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租賃房屋的範圍和面積、租賃期限和用途。租金數額和交付時間,房屋修繕責任,轉租和違約責任等。在此基礎上,雙方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