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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關心人民的事跡

3.蘇軾退房了

蘇軾生活在常州。他花光了最後的積蓄,買了壹棟房子。他正準備改天搬進去。壹次偶然的機會,他聽到壹個老婦人非常悲傷地哭泣。他問老婦人為什麽哭。老婆婆說她有壹套傳了百年的房子,被不孝的後人賣掉了,哭得很傷心。仔細壹看,原來蘇軾買的房子就是那位老婦人所說的祖屋。於是蘇軾對她說:“易故居是我賣的,不必深感痛心。現在該把房子還給易了。”蘇軾馬上把房契燒了,就租房子住。(見周的《梁漫誌》)

蘇軾在杭州興建重大水利工程,疏浚西湖,用疏浚的淤泥在西湖旁築起堤壩,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回京的路上,看到了新法對普通百姓的傷害。他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意見,認為新法不能便民,於是上書反對。這樣做的壹個結果是,和他被迫離開北京的老師朋友壹樣,不允許他們留在朝廷。於是蘇軾要求釋放,被調到杭州服將軍刑。

熙寧四年,蘇軾請求駐外,授杭州將軍刑。賀、支杭州表示,改造左六井,解決了杭州人民的用水困難。熙寧七年,改知州為密州(今山東諸城)。當時朝廷執行的是手工法,但蘇軾認為不方便百姓,沒有執行。不久,朝廷廢除了這條法律。九年,改識徐州。徐州發生大洪水時,蘇軾組織百姓修壩,調集軍隊防洪搶險,親自住城指揮。元豐二年(1079),改為湖州。當時王安石已經不說話了,禦史中的程和禦史中的舒淇拿起蘇軾詩詞文章中的漢語言,抨擊蘇軾誹謗神教,將其抓進禦史監獄,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應永的助理。他在黃州東坡耕地,自稱“東坡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