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居住證的程序可參照如下:
1,攜帶當事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有的地方需要房產證復印件或戶主身份證)等材料和證明;
2.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按要求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陪同,還需要填寫16周歲以下的陪同人員,填寫居住證信息登記表或暫住證信息登記表(以上兩種表格名稱可能略有不同);
3.填寫完以上信息後,到派出所領取個人信息,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按時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