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資料:
1、公***資料:單位提取證明、身份證、結婚證(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公積金繳存銀行的儲蓄卡或存折;
2、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還應提供租房發票(或收據)、租賃合同(或租房協議)、在租賃市場租房居住的(包括租住商品房、房改房、單位集資房、農村住房等房源),還應提供本人及配偶的無房證明、租房協議。
3、在昆明市盤龍區、五華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各管理機構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因工作需要到昆明市所屬的其他縣區租房居住;或者在昆明市所屬的其他縣區管理部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因工作需要到昆明市盤龍區、五華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範圍內租房居住,在辦理提取業務時,除按第三條第壹款、第二款要求提供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在租房當地有工作單位的工作證明和租房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
公積金用途:
1、購房;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租房;
4、父母給兒女購房;
5、銷戶可提取全部余額;
6、納入低保特困可提取;
7、治療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