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暫住證,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費,與本區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本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3.區內重點企業引進的緊缺人才。主要包括引領區域產業發展的百強企業、區重點扶持的高新成長型企業、技術先進的服務型企業和區優先引進的重點企業中的緊缺人才。
4、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引進高素質人才。
5.為上海發展做出貢獻的本地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人員。
6.經人才租房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認定的其他優秀人才。
以上是上海人才公寓的申請條件。因為不同地區的人才公寓申請條件不壹樣,具體可以咨詢當地政府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