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五項條件,
具有南昌城區常住戶口2年以上;
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於上壹年度南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政策;
未享受房改政策;
家庭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者無房;
且申請之日起前兩年無房產交易記錄;
申請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員(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同申請人,申請人未婚的,應當年滿25周歲,且在南昌市無房。
大學生:工作滿壹年畢業不滿5年
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
工作滿壹年,畢業不滿5年;
人均年收入不高於上壹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已被南昌用人單位正式錄用;
南昌無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請之日起前兩年無房產交易記錄。
申請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員(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同申請人。
外來務工人員:必須在南昌住滿5年
申請人與***同申請人的人均年收入不高於上壹年度南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在南昌實際居住滿5年(含5年);
已被南昌市用人單位錄用;
申請人與***同申請人在南昌市無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請之日起前兩年無房產交易記錄。
特殊專業人才:不受收入條件限制
南昌市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南昌市人保部門認定)和江西省、部級以上勞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申請政府籌集的公***租賃住房,可以不受收入條件限制。
公租房的租賃期限壹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