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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承租人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租房的個人只有租賃權,沒有產權。產權屬於國家或單位。而繼承,只能繼承死者所有的房屋。這樣,承租人死亡後,與承租人生活在同壹家庭的人可以申請變更承租人。

法律分析

公共租賃住房的繼承條件是:

1,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即法定繼承。但公房不屬於公民私有財產,涉及到公房居住權。公民只有居住權,沒有處置房屋的權利。因此,公民租住的公房不存在繼承問題,只有公租房才有繼承權。

2.* *同居人生前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由* * *同居人協商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3.上述同居人協商不能達成壹致的,出租人可以按照以下順序在同居人中確定變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的子女(其他地方的住房情況、在此居住時間長短等。)、原承租人父母、其他(別處住房情況、在此居住時間長短等。).

綜上所述,出租的房屋屬於租用他人房屋的公民。對於這個房子來說,是屬於個人的。即使公民在租賃期內死亡,也只有對繼承人的使用權,因此沒有繼承權。但是,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可以分配給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二條* *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房屋租賃期間,因贈與、析產、繼承、買賣等原因導致房屋轉移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的,生前與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