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租房補貼政策2022如下:
1、住房租賃補貼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在畢業2年內提出有效補貼申請;
(2)在我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建立勞動關系並與之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初始自主創業(兼職創業除外),依法登記註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3)依法參加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以靈活就業者形式參保除外),或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
(4)具有本市戶籍住房困難或者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並支付租金的。
2、根據有關規定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租房居住應與房屋產權人或房屋經營單位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支付租金並按規定開具機打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簡稱租金發票),並註明房屋租賃事由、月租金額、租金支付期限等規定內容;
(2)港、澳、臺畢業生應取得在寧就業許可;
(3)住房租賃補貼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復享受。
申請材料:
(1)國內高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技師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留學認證;
(2)本市房屋租賃合同(壹人壹合同)、租金發票;
(3)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提交省直管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第五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