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沒有合法穩定住所且未就業落戶不能在高淳分局辦理。
可以辦理的地點有: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公安局人才落戶窗口(建鄴區江東中路265號)
分局辦證服務中心(江北新區大廠太子山路209號)
東山派出所(江寧區淳化街道天泰路2號)
開發區派出所(江寧區秣陵街道通淮街98號)
岔路派出所(江寧區雙龍大道606號)
百家湖派出所(江寧區秣陵街道金龍路10號)
高新園派出所 (江寧區天印大道2009號)
上坊派出所(江寧區東山街道潤發路5號)
拓展內容
現省內跨市遷戶流程
1申請人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遷戶材料
2區縣公安局審批後向原籍地公安機關發出電子準遷證
3原籍地公安機關向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出電子遷移證
4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
5申請人領取新戶口本
省內跨地市戶口遷移 " 壹站式 " 辦理範圍涵蓋所有戶口遷移類別,主要包括: 投靠親屬、工作調動、人才引進、公務員錄用、購房(租房)入戶、投資納稅、創業就業等。目前,江蘇每年辦理跨地市戶口遷移的業務量約60萬人次," 壹站式 " 辦理的上線運行,真正做到了 " 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