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與房東的租賃合同到期後,如果繼續支付租金、使用房屋,租賃合同已自動轉為無期限合同。根據法律規定,房東有權隨時解除租賃合同,要求妳搬離房屋,但要給妳必要的準備時間;妳也有權利隨時解除租房合同,但要及時告知房東。
3.樓主提高了價格,相當於要求妳重新邀請。如果妳不同意,新合同就不成立。如果他要求妳搬出去,他也沒辦法。畢竟從法律上來說,他沒有什麽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7條。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