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我和房東簽了租賃合同,也做了租賃備案,交了錢。如果他不好對付,就把我踢出去,換把鎖。我該怎麽辦?

我和房東簽了租賃合同,也做了租賃備案,交了錢。如果他不好對付,就把我踢出去,換把鎖。我該怎麽辦?

問:我和房東簽了租賃合同,也做了租賃備案,交了錢。如果他不好對付,就把我踢出去,換把鎖。我該怎麽辦?

答:童軍法律在線咨詢將回答妳的問題。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可以找誰談?1.通過協商解決。

當事人因房屋出租發生的糾紛,應當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

協商不成的,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合同糾紛或者其他產權糾紛的合法途徑。但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應當是自願的,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事先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後當事人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壹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另壹方面,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事先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壹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判決壹旦生效,當事人不得就同壹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爭議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有關規定,導致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壹方未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導致租賃合同終止的,未履行約定義務的壹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典型案例

馮先生著急在小區租房,戶型和樓層都有要求。原來,馮先生在這個小區租了壹套70平米的兩室壹廳的房子,已經三年了。今年9月28日,房子到期,因為馮先生開的幹洗店在樓下,孩子在附近上學。8月28日,業主告知馮先生壹個月後搬家。看到房價在上漲,房主準備賣掉房子。留學網

(2)處理措施

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願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應當將房屋返還出租人。承租人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的,出租人應當給予承租人找房和搬家的時間,並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同時,承租人也應按期騰退房屋。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不按期騰空房屋,出租人有權在合理範圍內提高租金。承租人有房要搬,拒不騰退時,出租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搬遷,並責令其支付占用房屋期間的租金。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如何舉證

壹、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或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應當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工商登記註冊資料或者事業單位、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

(3)爭議法律事實發生後,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1)證明房屋產權的證據;

(2)租賃許可證和租賃登記證;

(3)證明轉租合法性的證據;

(4)房屋租賃合同。

三。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的證據

(1)證明出租人是否已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以及交付時房屋狀況的證據;

(2)承租人履行合同的證據,如支付定金(或押金或保證金)、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發票或收據。

四、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請求數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