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主城區登記的小學畢業生,其監護人在學區內有產權房且實際居住在產權房內;
2.有主城區戶籍,與監護人的房屋為直系祖先財產,隨戶籍居住的小學畢業生(孩子出生後戶籍內無遷移記錄);
3.無城鎮戶口且監護人在學區內有產權房且實際居住在產權房內的小學畢業生。
4.有主城區戶口,孩子出生後戶口裏沒有遷移記錄。雙方監護人在主城區無產權房,無政府保障的廉租房,在戶口所在地學區有穩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