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公告,下周壹(11月30日)起,本市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登記業務,統壹到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設立或者委托的不動產登記經辦機構辦理,領取《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
這些事您需要知道
原已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在今後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變更等登記時予以換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
海洋部門、林業部門不再受理海域、林地等登記發證業務。國家規定的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仍由原部門辦理,過渡期後納入統壹登記的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11月30日前原海洋部門、林業部門已經受理的登記業務,仍到海洋部門、林業部門領取證書;原房地登記部門已經受理但尚未核準登記的,統壹頒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業務咨詢電話為:23301382;信訪受理電話為:23145281。
天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原天津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交易中心)負責受理:
全市範圍內的海域使用權登記
涉及國防軍事、國家安全和保密單位的各類不動產登記(不包括軍隊開發建設的商品房、房改購房轉移登記)
市人民政府所屬直管公產非住宅房地登記
不能分別辦理的跨區縣行政區域不動產登記
外產代管產房地登記
業務分工:
天津市區:市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具體受理市內六區範圍內的不動產登記。
各區縣:濱海新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縣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具體受理轄區內的不動產登記。
其他:開發區、保稅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設立的不動產登記經辦機構繼續負責受理濱海新區以外所轄區域內的不動產登記;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負責受理所轄區域內的不動產登記。
到哪兒辦理登記?
為方便企業群眾,市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在市內六區分別設置業務部受理各自轄區範圍內的不動產登記業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市海洋局增設窗口受理全市範圍內的海域使用權登記業務。各區縣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和市內六區各業務部仍在各自轄區內原房地登記服務大廳受理各類登記業務。
申請辦理各類不動產登記業務的要件、辦理時限等具體內容可點擊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務網站(具體網址為:www.tjfdc.gov.cn )查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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