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中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是,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的30%。根據法律規定,超過30%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違約金過低的,當事人可以按照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賠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