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條件
1、原則上以庭為單位提交申請,屬外來務工人員的,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家庭其他成員後期需***同居住的,必須經市住房保障部門同意並補充登記後方可
2、家庭所有成員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3、申請人在本市繳納社保或簽訂有勞動合同
4、家庭總資產不得超過40萬元
5、單身申請者需年滿23周歲。
二.辦理材料
1、身份證
2、居住證明
3、單位簽訂的制式勞務合同
4、婚姻證明
5、身份證
6、申請人在本地近壹年的社保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