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中國壹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所做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措施,最終形成中國的國民“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14年10月,北京出臺規定,居住證制度將取代暫住證。同年2月4日65438,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壹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擴展數據:
居留證件所需材料:
1.擁有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明。
2.如果是租房,需要提供租賃合同,還有租房完稅證明,還有房東的房產證和身份證。
3.租住公房的,需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證明(加蓋公章)和房產證復印件(住宅用)。
百度百科-居住證
人民網-居委會壹年開幾十個實際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