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專科應屆生:
1、壹名應屆本科畢業生來嘉興求職的,可入住青年人才驛站,並可先落戶、後就業;
到企業工作的,給予1
2萬元的生活補貼、5
10萬元的購房補貼、45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的,給予三年內每年3000元的就業補貼;
來嘉興創業的,還能享受最高10萬元的創業補貼、50萬元的創業貸款,創業項目獲獎的可享受最高20萬元的創業獎勵等等。
2、全日制應屆專科畢業生0.6萬元的生活補貼。
二、頂尖人才:
1、對2017年1月1日後在嘉興申報入選的國家“千人計劃”人才(含中組部劃轉認定)、國家“萬人計劃”人才、浙江省“萬人計劃”傑出人才、浙江省特級專家、“創新嘉興_精英引領計劃”傑出人才團隊負責人,給予購房補貼100萬元或租房補貼10萬元/年(最長10年)。
2、對2017年1月1日後在嘉興申報入選的浙江省“千人計劃”人才、浙江省“萬人計劃”人才、浙江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負責人及全職在嘉興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五名),給予購房補貼80萬元或租房補貼5萬元/年(最長10年)。
3、對2017年1月1日後在嘉興申報入選的“創新嘉興_精英引領計劃”傑出人才團隊全職在嘉興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五名)、“創新嘉興_精英引領計劃”領軍型團隊負責人及全職在嘉興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三名)、“創新嘉興_精英引領計劃”領軍人才、嘉興市重點創新團隊負責人及全職在嘉興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三名),給予購房補貼60萬元或租房補貼4萬元/年(最長10年)。
4、對引進的頂尖人才,每人給予不低於200萬元的工作經費和800萬元的獎勵補助。
5、對引進並入選“創新嘉興·精英引領計劃”的領軍人才,給予200
1000萬元的項目資助。
法律依據:
《中***嘉興市委辦公室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更高質量建設人才生態最優市的若幹意見》
第二條
更高水平實施人才集聚行動,打造“創新嘉興·精英引領計劃”3.0版。加強人才工程項目整合,實施第三輪“精英計劃”,以全球眼光招攬海內外高端人才及團隊項目,將傑出人才團隊、領軍型團隊項目納入“精英計劃”,與原領軍人才項目***同構建起多層次、全鏈條的引才項目體系。對傑出人才團隊項目,實施“壹事壹議”,給予最高1億元資助。對領軍型團隊項目A類、B類,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資助。對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在原先A、B、C類的基礎上增設A+類項目,給予500~1000萬元的資助。引進人才項目在我市成功入選國家和省“千人計劃”的,可直接納入“精英計劃”領軍人才項目A類和B類,在享受相應項目資助的基礎上,再按照國家和省財政獎勵額度分別給予1:1的配套資助。引進人才項目在我市成功申報入選省領軍型團隊的,可直接納入“精英計劃”領軍型團隊項目A類,並享受相應項目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