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那年冬天所有的地鐵票都收了起來,整整齊齊地疊好。
那年夏末,我和家明大學畢業了。在周圍很多學生戀人忙著各奔東西的時候,我和家明達成了壹個協議:他不回哈爾濱,我不回蘇州,我們就留在北京,壹起為我們的愛情奮鬥。
留在北京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家明在中關村壹家電腦公司工作,說是從事計算機工程,其實只是給人組裝電腦;我在外企做秘書,做的就是收發傳真,打掃衛生。就這樣,我們每月不到2000元的工資只能糊口。
我們單位沒有宿舍。為了節省車費,我們不得不在單位附近租房子。他在海澱,我在東城。就壹東壹西。因為壹個人租房子太貴了,我們得和別人合租。所以白天在宿舍約會幾次後,我們就再也不想在對方宿舍見面了,因為偷偷接吻就像做賊壹樣。
整個秋天,我和家明只能在長安街和王府井步行街閑逛,因為這裏是免費的,任何公園的門票都挺貴的。每當我面對店裏的高檔時裝羨慕又失望的時候,家明總是笑著對我說:“範曉,等我有錢了,什麽都給妳買兩件,壹件送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