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冬天,空調壞了。他壹直推脫,沒時間看。直到夏天來臨,他才來看。修好後,不到壹周就壞了。別人找不到,夏天就這樣過去了。當初這麽高的價格都是別人出的。事後才發現,他把舊家電都裝在了二手市場,所以負責修理的就是賣給他的人。壞掉的東西怎麽修都是那樣,但問題是我們生活的人經不起這樣的折騰。再加上他光在萬科就有20多套轉租的房子,應該忙不過來。
電費壹年壹元。其實在上海,電費白天60分,晚上30分。他掙錢多,對他來說是客觀收入。
據說有個阿姨來打掃公共區域,但是這個阿姨手腳不幹凈!
簽了壹年的合同,然後住了壹年半就要求退房。這個時候,我們沒有續約。按道理,我提前通知了他,他應該把剩下兩個月的房租和押金退給我,應該是幾千塊錢。結果如何呢?他不僅很快就把我的房子租出去了,而且半年後,我電話催過他,他只退了我1000塊錢,連押金都不夠,更別說兩個月的房租了。
最後,這個房東叫秦磊,妳永遠不知道他住在哪裏,他的手機號碼經常關機或更換。如果有壹天他突然帶著幾十個租客的房租消失了,妳就找不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