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合同到期前退房了。我必須退還押金嗎?
租客可以先和房東協商。如果協商失敗,則取決於以下情況:
1.如果合同明確約定妳可以提前半個月通知房東解約,那麽不算違約;
2、押金壹般是防止損壞房子,水電費用不交,房東強占是違法的;
3.合同中無此約定的,提前解除合同,定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二、租房要註意哪些問題?
第壹,二房東的問題。租客租的房子,未經業主同意,被前壹個租客轉租,租金落入轉租租客手中,也就是俗稱的“二房東”。所以建議租客在租房時壹定要查看房本和房主身份證件。如果是二房東代業主簽合同,要請業主到場壹起簽。
第二,租金的支付,如何支付,最後租約到期時返還押金的條件是什麽,這些都是租客要特別註意的;
第三,如果想通過中介公司找房,壹定要查看中介公司的營業執照,避免遇到黑中介;
第四,不管是自己找房子還是找中介,簽合同的時候都要註意每壹個條款,包括違約條件和補充協議。
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註意的事項
承租人需要註意的是,與妳簽訂合同的人是否是房屋的產權人。如果沒有,可能存在代理關系或者轉租關系。如有代理關系,需提供產權人委托承包人的委托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有轉租關系的,需提供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果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不真實,轉租人應承擔什麽責任。
在房租和押金怎麽交的問題上,壹期房租交幾個月,要看每個人自己的情況。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每期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以及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需要提醒的是,無論是交房租還是押金,如果是銀行轉賬支付,最好直接以產權人的名義轉入賬戶,並保留相關轉賬憑證,以便進壹步控制資金風險。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違約情況,約定不同的違約責任。
如果由於承租人的原因提前終止租賃,出租人可以根據合同得到補償。如果剩余租金和押金超過補償金額,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或者通過法律手段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