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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策

住房公積金可以在租房、裝修、貸款時被人使用,但需要提取公積金。如果使用公積金是虛假的,不僅會被追回,還會被舉報到征信系統。最近有消息說2021的公積金不允許提取,所以2021不允許提取。2021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策,壹起來看看吧。

2021年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策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發布通知:職工連續3個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這意味著,今後無房職工(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三個月,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無需房租發票和稅票。

租住商品房的,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無房產的證明。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將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賃住房面積確定租金提取金額。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住房租賃合同和租金支付證明,並按實際租金支出全額提取。

此外,為提高提取審核效率,新規要求繳存職工申請材料齊全,審核無誤後應立即辦理。需要進壹步核實申請材料的,應當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有限額的,按照有關規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購買房屋,並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可以是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二手房。“建造”是指經房地產管理機構、城市規劃管理機構等部門批準,由城市居民建造的房屋;“改造”是指完全拆除、設計和重建房屋;“大修”是指需要影響或拆除房屋的部分主要構件,但不需要完全拆除房屋。

2、退休工人;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7.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021不允許提取公積金嗎?

2021年公積金還是可以提取的。和以前壹樣,用戶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條件。2021年的公積金提取條件,可以登錄官網,申請貸款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查看最新公告。

2021年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申請等。根據提取公積金的不同目的,在職工原公積金繳存地和開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提取手續。辦理完公積金提取手續後,如果審核通過,提取的公積金會在三個工作日左右到賬,銀行會直接把錢匯到個人賬戶。如果在取款時填寫提醒短信的手機號碼,會收到相關提示。

以長沙為例,2021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明確規定,用戶因購房、裝修等原因提取公積金兩次以上的,不能以相同理由提取;而且用戶在購房、裝修前提下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未還清的情況下,不得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以外的提取。

類似的規定還有很多。可以登錄官網,貸款申請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找到最新公告查看。

另外提醒大家,既然提取公積金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要按照要求進行,不能違規操作。比如制作假裝修材料,作弊,壹旦被發現,不僅會被追回,還有可能被舉報到央行征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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