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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貴州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會議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以維護和保障教育公平為重點,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加強管理,規範程序,強化監督,確保全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招生原則

(壹)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免費”的招生工作原則

 小學招生壹律免試入學,實行單校劃片,就近招生。西航辦轄區內各學校招生範圍由區教育局統壹劃片,幺鋪鎮、宋旗鎮由鎮(辦)“兩基”辦具體劃片。任何學校不得接收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服務區外的學生就讀,嚴禁在招生過程中收取任何費用。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與區教育局、適齡兒童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面向社會廣泛宣傳,利用張貼公告、微信公眾號、學校網站、政府網站等形式,宣傳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案,將招生工作政策、片區劃分、入學登記時間、地點及入學所需手續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布。按時向幼兒園升入小學的適齡幼兒家庭作好入學宣傳和信息告知。

 (三)堅持面向全體的原則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工作的依據或參考。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不劃定具體招生範圍。

 (四)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

 學校在無法滿足服務片區適齡兒童少年就讀的情況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較近的其他學校就讀。

 (五)堅持公民辦同步招生的原則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要做到同步招生,並將招生方案報區教育局備案和審批。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采取提前招生和統壹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壹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避免擾亂招生秩序。招生計劃下達後不得隨意調整,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生。九年壹貫制民辦學校,應首先通過直升招收本校自願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余的招生計劃公開報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範圍、報名錄取以及電腦隨機派位的實施辦法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統壹制定,市(州)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要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

 (六)堅持規範學籍管理的原則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系統,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在治理擇校問題上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要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堅持“壹生壹籍、籍隨人走”,嚴把轉學入口關,規範轉學條件和程序。

招生對象

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其中對於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已年滿7周歲及以上的適齡兒童,在申請入學時須提供經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批準的延緩入學申請證明),且戶籍在安順開發區或符合安順開發區2020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招生辦法

(壹)實行劃片招生

 按照劃片的原則,2020年城區學校招生服務片區由區教育局劃定(各學校片區劃分情況附後),鄉鎮農村學校招生服務片區由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劃定,並向社會公布。

 (二)片區認定依據

 城區學校在招生工作中,堅持以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在城區居住自建房且未辦理居住證的,必須提供由所在地村(居)出據的自建房證明材料,自建房證明材料必須經轄區辦事處或社區簽字認可),並參考住房、就業、社保和居住年限等情況作為認定適齡兒童是否屬於片區內學生的依據。對於屬於招生服務片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要堅持“人戶合壹”的認定原則,即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同壹戶籍、且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以房產證地址為準)壹致。同時,對因城市拆遷、棚戶區改造等原因造成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壹致的,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關拆遷補償或拆遷安置證明,可按“人戶合壹”條件回戶籍所在地申請入學。對於空掛戶、戶等其他原因形成的“人戶不合壹”的情況,原則上返回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就讀。

 對於符合條件的安順開發區戶籍以外的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隨遷子女,要堅持以居住證為入學申請的必備前提條件,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持有公安部門簽發的有效居住證(即簽註有有效期限的IC卡式居住證)方可申請入學。未取得有效居住證的不在安排範圍。若隨遷人員已在安順開發區城區購房並實際居住,且住房地址(以房產證為準)與居住證地址壹致的,可按片區內學生申請入學,區教育局結合片區學校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對於租房居住、且持有有效居住證的外來務工(或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統籌安排”的原則安排入學。

 雙陽小學作為建城區結合部學校,原則上不安排接收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入學申請。招生工作由學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報區教育局審批後實施,在滿足服務片區前提下,空余學位采取隨機電腦派位的方式,解決部分人籍不壹致的學生入學。

 此外,對於已在安順開發區城區購房並實際居住,未遷戶籍又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安順開發區鄉鎮(幺鋪鎮和宋旗鎮)戶籍的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可按住房地址(以房產證為準)申請在住房所在地的片區學校入學,區教育局結合片區學校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對於租房居住的城區鄉鎮戶籍的進城務工(或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原則上不予安排在城區入學,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城區申請入學的,須提供有效租房合同且經現居住地社區或居委會簽署意見(註明經辦人)並加蓋公章以及在安順開發區城區務工(或經商)的有效證明進行申請,並按照“統籌安排”的原則安排入學。

 (三)報名入學程序

 1.安順開發區戶籍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執戶口簿和預防接種證等(七年級學生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書),到片區內學校登記,學校提供就讀學生名冊。壹年級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統壹發放入學通知書,七年級由區教育局統壹發放入學通知書,學生執錄取通知書到指定學校報名註冊;

 2.安順開發區外戶籍義務教育招生報名入學堅持以下程序:現場登記、審核→發放入學通知書→報名註冊。

 (1)現場登記、審核。申請就讀西航辦轄區學校,由區教育局安排集中登記、審核;申請就讀幺鋪鎮、宋旗鎮所屬學校,由鎮(辦)“兩基”辦安排集中登記、審核;學生家長根據招生方案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申報材料現場審核(審核完成後,學校及時打印審核通過學生花名冊及學生入學通知書報送區教育局業務股加蓋公章)。

 (2)發放入學通知書。學校擇期發放加蓋安順開發區教育局業務股公章的入學通知書給學生家長。

 (3)報名註冊。學生家長按入學通知書要求辦理報名入學手續,學校登記並註冊入學後,學生直接錄入該校學籍。

 (四)報名入學方式

 1.城區小學。采取現場審核方式進行報名。凡需申請在城區就讀的適齡兒童,持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通過後,發放加蓋安順開發區教育局業務股公章的入學通知書給學生家長。學生家長按入學通知書要求辦理報名入學手續,學校登記並註冊入學後,到區教育局申報獲取學籍輔號,再通過學籍系統招錄。

 2.鄉鎮小學。按照“劃片招生”的原則,適齡兒童憑戶口簿和鄉鎮人民政府發放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按照要求和規定時間到片區學校直接辦理報名入學手續。對在鄉鎮中心區域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鎮(辦)“兩基”辦統壹登記,統籌安排入學。

 (五)現場審核及報名安排

 (1)現場登記、審核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人戶合壹”片區認定原則的適齡兒童、少年,須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或其他住房證明(公房證明、拆遷安置協議等)。

 不符合“人戶合壹”片區認定原則,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籌安排的適齡兒童和適齡少年。須提供《戶口簿》、《居住證》、《義務教育證書》(小學畢業生提供),可補充提供房產證、務工(就業、經商)等其他證明材料;安順開發區鄉鎮戶籍的必須提供《戶口簿》、住房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居住滿半年以上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必須經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村簽字蓋章並簽署經辦人姓名),可選擇補充提供務工(就業、經商)等其他證明材料。

 (2)現場審核

 符合“人戶合壹”片區認定原則的適齡兒童、少年(本在本就讀人員)的審核,由服務片區學校各自負責,審核材料通過即作為註冊登記。審核地點:全區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審核時間:小學7月12日—15日;初中7月19日—7月21日。

 不符合“人戶合壹”片區認定原則,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籌安排的適齡、少年(外到本申請在本就讀人員)的審核,宋旗鎮、幺鋪鎮由兩鎮自行安排。中心城區(西航辦)由教育局及西航辦兩基辦牽頭,抽調中心城區各中小學人員組成現場審核組。

 審核地點:安順經開區實驗中學。

 審核時間:2020年7月22日—7月27日。

 本區戶籍及外縣(區)戶籍申請到區內民辦學校就讀的,原則上按照小學、初中“本在本就讀人員”審核註冊時間安排,不得提前進行。

 (3)報名註冊

 現場審核通過學生持學校發放的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進行報名註冊,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小學報名註冊時間:2020年8月24日—25日。

工作要求

(壹)強化組織保障。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招生工作責任人,並對招生人員進行教育法律、法規、政策及招生工作業務培訓,區教育局將對學校初審通過學生進行復核,復核不符合登記要求的將予以駁回。招生期間,學校設立的便民登記點負責人必須按時到位,做好服務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各學校要根據本意見,結合學校實際認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學校的招生工作方案須於7月6日前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二)加強信息公開。各學校經審核備案的招生方案須於7月6日前通過學校網站、媒體、張貼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信息,內容應包括招生對象、招生服務區域、招生計劃、報名時間及要求、入學程序等,張貼的公告不得少於壹周。同時要設立報名咨詢電話,便民登記點,接受家長咨詢。

 (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額。各學校必須按照義務教育基本均衡國家驗收標準,嚴格控制班額進行招生。義務教育起始年級班額原則上小學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50人以內。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在優先滿足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就讀的前提下,應積極接納戶籍制度改革後經公安部門認定的轉移人口子女入學。同時統籌做好學校大班額化解工作,確保2020年秋季學期開學後學校無超大班額,且大班額總數較去年有所減少。

 (四)規範招生行為。各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區教育局和鄉鎮辦劃定的招生服務片區進行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工作原則,嚴格控制學生擇校。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壹責任人,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有關要求,規範招生行為,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同時,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開展報名入學登記工作,嚴禁擅自提前或推後,從而幹擾正常的招生報名秩序。城區各學校須在招生報名工作結束後5天內,將學校報名情況交區教育局業務股,學籍申報時須提供學生入學時的審查材料(如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等復印件),否則不予辦理。

 (五)重視特殊群體。壹是對外來務工隨遷人員子女入學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二為主”招生原則,既要保障入學又要簡化手續,還要把外來務工隨遷人員子女與片區內學生入學待遇等同。杜絕向其亂收費和進行不平等編班等現象發生;二是重視關心殘疾兒童少年、流浪兒童少年、留守兒童等困難群體入學。各學校對居住在義務教育階段片區內的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創造條件接受其隨班就讀,做到“零拒絕”。確保本地戶籍殘疾適齡兒童少年100%入學。喪失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延緩或免予入學手續。對於留守兒童就讀寄宿制學校的要優先保障其取得寄宿,對困境兒童要全面地對其落實教育資助,確保其不因貧輟學。對流浪兒童少年返回戶籍所在地入學的,當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無條件安排其入學;三是對於區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綠色通道引進的各類人才子女,以及因重大項目建設遷入的部分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子女的入學問題。相關人員子女入學在有關單位出具就學聯系函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後,由區教育局協調解決,學校應積極配合做好接收工作;同時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或退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學生;在參加武漢等重點疫區的醫務人員及武警公安人員子女,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安排。

 (六)規範收費行為。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相關收費政策和標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學雜費、書本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城區學校嚴格執行省、市規定的收費項目按標準收取,其中的服務性收費和代辦費應遵循“據實收取,多退少補”的非營利性原則。

 (七)加強政策宣傳。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涉及廣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壹項重大民生工程。各中小學要通過學校網站、宣傳欄、新聞媒體等,切實做好招生政策宣傳,並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招生環境,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八)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要堅持陽光招生、廉潔招生,嚴禁違反招生原則、報名時間、片區認定、報名辦法等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公開透明、陽光招生。區教育局將制定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凡違反招生工作紀律、擾亂招生秩序、增加學校招生壓力的,將對有關人員進行問責。同時區教育局還將建立招生監察工作機制,成立由區教育局分管業務股的局領導任組長,業務股、督導室等相關股室負責同誌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並派出相關人員參與學校招生工作,對不按要求招生,擾亂正常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安順開發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監督舉報電話:0851—33411762(區教育局業務股);0851—33411272(區教育局辦公室)、0851—33756630(教育局監察辦)。

 (九)其他。2020年秋季學期,對於新遷入的符合“人戶合壹”認定原則的適齡兒童少年,戶籍遷入時間應滿半年以上(即當年3月1日以前遷入),方可認定為片區內招生服務對象。對於戶籍遷入時間不滿半年的,將按照“統籌安排”的原則進行安排入學。此外,符合條件的安順開發區戶籍以外的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壹律堅持以有效居住證(即IC卡式居住證)為主要入學申請條件,無有效居住證的,壹律不受理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