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擴展數據
被起訴拖欠房租的,應積極出庭,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如何處理:
1.如果拖欠租金情況屬實,我們應該盡力與原告協商,盡量達成調解和解協議,將損失降到最低。
2.如果原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也有過錯,可以進行抗辯或者提起反訴要求原告承擔責任。
3.此外,還可以從租金結算是否正確、拖欠租金的具體原因等方面進行回復或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