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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租房補貼政策

(壹)適用對象

經市委人才辦或市人社局認定的A、B、C、D、E類人才。

(二)補貼標準

人才安居租賃補貼標準為:A類人才6500元/月(財政承擔5200元/月,用人單位承擔1300元/月),最高補貼5年;B類人才5000元/月(財政承擔4000元/月,用人單位承擔1000元/月),最高補貼5年;C類人才3500元/月(財政承擔2800元/月,用人單位承擔700元/月),最高補貼5年;D類人才1000元/月(財政承擔800元/月,用人單位承擔200元/月),最高補貼3年;E類人才300元/月(財政承擔),最高補貼3年。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才貨幣化補貼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經市委人才辦或市人社局認定的A、B、C、D、E類人才(其中E類人才需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落戶)。

2.已與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持有西安市範圍內營業執照。

3.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無自有住房且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

4.未享受西安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四)申請資料

申請人應向用人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請表》;

2.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認定材料;

3.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4.結婚證或婚姻證明;

5.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聘用)合同,屬創業人員的提供營業執照。

用人單位應向市保障中心(其中E類人才向單位註冊地的區級住房保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報表》;

2.用人單位營業執照;

3.法人身份證;

4.委托辦理人身份證明;

5.補貼發放的開戶銀行信息。

(五)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可登錄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以下簡稱“市住建局官網”)下載或在線填寫《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壹並提交用人單位審核。

2.初審。用人單位受理申請材料後,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初審的申請人情況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向市、區住房保障部門申報(其中,D類及以上人才向市保障中心申報,E類人才向單位註冊地的區級住房保障部門申報)。

用人單位申報時,應在市住建局官網下載或在線填寫《西安市人才安居申報表》,將本單位已通過初審並公示的申請人資料及用人單位所需提供資料壹並上報至市、區住房保障部門。

3.復審。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收到用人單位申報資料後,核查資料是否齊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聯審。對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補正。

4.聯審。D類及以上人才由市保障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市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動產登記局等部門聯審。E類人才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後,核實資料完整性,3個工作日內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上報聯審信息。聯審結果每季度末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終審。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根據聯審結果及公示情況審定人才安居保障資格,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反饋《人才安居審核通知單》,告知審核結果,對未通過審核的予以退回並說明理由。

(六)補貼發放

已取得租賃補貼資格的人才,應會同用人單位與市、區住房保障部門簽訂補貼發放協議(其中,D類及以上人才,會同用人單位與市保障中心簽訂;E類人才,會同用人單位與單位註冊地區級住房保障簽訂),明確租賃補貼發放形式、金額、用人單位的相關責任等內容,按季度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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