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如何處理房屋租賃糾紛

如何處理房屋租賃糾紛

法律解析:房屋租賃糾紛解決方式常見的有三種:1、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2.可以找房子所在的居委會幫忙協調解決。

3.協商不成的,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申請仲裁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合同糾紛或者其他產權糾紛的合法途徑。但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應當是自願的,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事先合同中沒有約定,事後當事人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壹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另壹方面,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事先約定或者事後達成仲裁協議,壹方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判決壹旦生效,當事人不得就同壹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

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爭議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有關規定,導致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壹方未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導致租賃合同終止的,未履行約定義務的壹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給對方或者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市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修的,租賃期限屆滿或者合同終止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不構成附屬物的裝修、裝飾可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因拆遷造成房屋損壞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二條承租人與出租人約定裝修,租賃期屆滿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帶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

第十三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進行裝修或擴建所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