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三條。《低保條例》規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根據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煤(氣)及未成年人義務教育費用確定。(2)具體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