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個電驢送孩子上幼兒園。結果我被壹個賤人認定是滿嘴屎打她女兒。我讓她報警。警察來查了半天才放我走。還好我的車是前壹天剛買的,不可能是新的。第二天,我的照片貼滿了小區,說我撞了人,交警包庇了我。果斷報警,警察叫我不要起訴她,他會開導對方。結果她跟警察大吵大鬧,說交警交不出人,就要咬我們。後來我理虧,每次見面都走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