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出租房屋的,約定年租金為5萬元。
本年應確認的租金收入
借方:其他應收款(直接收到的銀行存款)50,000。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5萬元
在收到付款後
借方:銀行5萬元。
貸:其他應收款50000。
稅收計算
借:其他業務費用-營業稅8750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2500。
應交稅費-城建稅175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75(如當地有其他附加費,可繼續計提)
應交稅費-財產稅6000。
如果租金收入是該單位的主營業務收入
然後用主營業務收入代替上述分錄中的其他業務收入,用應收賬款代替其他應收款,用營業稅金及附加代替其他業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