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 - 租賃房屋的物業費應該由誰來交?

租賃房屋的物業費應該由誰來交?

法律分析:如果房東和租客沒有約定,物業費由房東承擔。這個房子的主人就是房東,也就是房東是業主,是房產的主人。所以在與物業簽訂的合同中,房東是合同的當事人而不是房屋的承租人。租客和開發商、物業公司沒有直接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