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裝電表是壹種違法行為,不僅侵占國家電力資源,擾亂公共用電秩序,造成用電設備損壞,同時給安全用電帶來嚴重隱患,甚至可能造成火災、人身觸電等嚴重後果。
電表的分類:
1.根據使用的電路,主要有DC電度表和交流電度表。壹般來說,家裏用的都是交流電表,所以選擇交流電表。
2.交流表按電路分為單相表、三相表和三相四線表。壹般來說,家庭用電會選擇單相電表。有些用電量比較大的,比如大型別墅,可能會選擇三相四線表,而在工業上,會選擇三相三線表。
3.根據工作原理,電表可分為機械式和電子式,但現在電子式由於功能更全面,越來越受歡迎。
4.根據用途,有有功電度表、無功電度表、標準表等。還有壹種預付費電表,家庭常用,但現在預付費電表越來越普及。
5.按電表分類,有0.2,1.0,2.0,3.0。壹般來說,家庭會選擇2.0,準確率會更高。
法律依據:
供電業務規則
第壹百條
危害供電安全、擾亂正常供用電秩序的行為,屬於違反合同的行為。供電企業應當及時制止違法用電行為。有下列用電違法行為之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在低電價供電線路中,擅自連接高電價用電設備或者擅自改變用電類別的,應當按照實際使用日期繳納差額電費,並承擔差額電費兩倍的違約電費。使用日期難以確定的,實際使用時間按三個月計算。
2.用電量超過合同約定私增容量的,屬於兩部制電價的用戶,應當繳納私增設備容量使用當月的基本電費,並承擔私增容量基本電費三倍的違約電費;其他用戶應承擔每千瓦(KVA)50元私增容量的違約電費。用戶要求繼續使用的,按新增裝機容量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