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交到妳們手上,就應該由妳們使用和有義務保養維護。而且是妳們使用時發生故障或意外導致損壞,那應該沒任何理由要求房東負責,因為房東已經履行了合同的義務,完成了他的責任。而妳們無論是有意或無意都導致了房東提供的物品遭到損壞,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換個角度思考,如果妳租房給人,他無論是有意或無意把房子拆掉,那妳會如何?自己掏錢修理嗎?如果有人租妳房子而不幫妳維護保護財產,妳也不會租給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