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60元/人/月),且已接受民政部門連續救助6個月以上的;
(二)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10平方米(建築面積13平方米)的;
(三)家庭所有成員具有城鎮非農業戶口且在城鎮實際居住,並取得城鎮非農業戶口2年以上的(家庭成員是指在壹起***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的人員。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申請家庭的戶口從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無分戶、合戶情況的。
因廉租房實行屬地化管理,由各鎮街審核社區上報的申請材料後報經主管部門核定入住資格,因此該類保障性住房的申請資格與戶籍歸屬地有直接關聯。請您核對以上情況,如果符合條件您可向戶口所在地(錢塘鎮)的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經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後,由主管部門審定。若符合以上條件方可成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
如回復有不清楚和不全面的地方,您可以直接與錢塘鎮聯系,聯系電話:42575493。
來源:重慶市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