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規定
以無錫關於租房提取公積金的規定為例:
壹、租金提取條件
職工租賃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每年提取壹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賃費用:
1.職工在本市連續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2、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含江陰、宜興)無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的;
3.職工及其配偶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或大修自有住房,且名下無還款記錄。
二、租金提取金額
(壹)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按照實際租金支出確定。
(2)職工租住商品房的,按照我市平均租金水平和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為9000元/年。
三、租賃所需材料的提取和申辦程序
公共租賃住房。
職工持本人身份證、公租房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租賃合同(協議)、房租繳納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本人銀行借記卡到無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窗口辦理。材料齊全且允許支取的,即時辦理,支取金額實時轉入員工銀行借記卡;需要進壹步核實材料的,無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辦結。
職工配偶提取公積金支付公租房租金時,需提供配偶身份證、戶口本或結婚證。
(二)租賃商品房
采用預約方式,具體申請程序如下:
1,提取預約。職工登錄無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進入“提取預約”窗口,輸入職工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租住地址、職工配偶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並預約提取辦理時間和網點進行租用。
2.信息驗證。無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期將職工信息報送房產管理部門進行核查,確認職工及配偶名下的房產登記信息。員工可登錄該中心網站,在8個工作日後進入“提取預約”窗口查詢驗證結果。
3.反萃取。職工憑本人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未婚職工提供戶口簿,已婚職工提供戶口簿或結婚證)、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條和本人銀行借記卡按預約時間到預約網點辦理。
材料齊全且允許支取的,即時辦理,支取金額實時轉入員工銀行借記卡;需要進壹步核實材料的,無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