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主要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義務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