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類公共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向具有壹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售。這類低收入家庭有壹定的支付能力或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產權有限。
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房,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雙重特征。經濟性是指房價相對於市場價格相對適中,能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房屋設計和建築標準中強調房屋的使用效果,而不是建築標準。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事業單位所有,以政府批準的低租金租給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低收入家庭對廉租房沒有產權,是經濟適用房的非產權。
廉租房只租不售,租給城鎮中低收入居民。在房價飆升、經濟適用房陷入困境、百姓居住困難的背景下,廉租房成為社會關註的焦點,可以成為低收入家庭的“救命稻草”。
3、公有* * *出租房屋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機構,以市場租賃價格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租賃住房。同時,政府按月向承租家庭發放相應標準的租賃補貼。其目的是解決家庭收入高於廉租房標準但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這個概念正好固定在新發布的《租賃型經濟適用房》中。經濟適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說是把經濟適用房變成了“擴大的廉租房”。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條件。
住房困難家庭或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家庭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壹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申請受理日前連續兩年家庭年平均收入或單身居民年收入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承租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自有住房;
(五)申請時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及全國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