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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才補貼政策

壹、適用範圍

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境外留學歸國人員)。

1.在我市市屬企業及在主城區(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註冊且正常納稅的企業就業,或企業註冊地在主城區且正常納稅的創業人員;

2.首次在我市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正常繳費滿6個月。

二、政策舉措

1.公***租賃住房補貼

優先為招引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公***租賃住房,並給予30%的租金補貼,最長租期3年。公***租賃住房補貼和租房補貼不可同時享受。

2.購房補貼

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徐州市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購房總價的5%給予壹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其中對企業引進的在徐高校應屆博士畢業生、世界名校博士,按照《徐州市進壹步支持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幹政策措施》(徐委辦〔2018〕175號)標準發放購房補貼。每人只能申領壹次補貼。

3.生活補貼、租房補貼、交通補貼

已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並首次在我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畢業生,按照以下標準申領3年的生活補貼、租房補貼。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1200元/月/人、租房補貼10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碩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900元/月/人、租房補貼6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境外取得學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600元/月/人、租房補貼400元/月/人;

(4)公***租賃住房補貼和租房補貼不可同時享受,只能申請其中壹種補貼。

博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為12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1000元/月/人,補貼3年;

碩士研究生:生活補貼標準為9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600元/月/人,補貼3年;

本科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為600元/月/人、租房補貼標準為400元/月/人,補貼3年;

非徐州籍畢業生,可享受1000元/年/人探親交通補貼,補貼3年。

4.專項補貼

鼓勵駐徐高校畢業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畢業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業就業或創業的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分別給予600元、400元、200元的專項補貼,補貼3年。全職引進的駐徐高校畢業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畢業生,按照博士600元/月/人、碩士400元/月/人、本科20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3年的專項補貼。

法律依據

《徐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徐州市大學生招引實施辦法申報細則》《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引進實施辦法申報細則》《徐州市支持返鄉人員創業實施辦法申報細則》《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壹、適用範圍

2019年6月24日起引進的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境外留學歸國人員)。

(壹)在我市市屬企業及在主城區(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註冊且正常納稅的企業就業,或企業註冊地在主城區且正常納稅的創業人員。

(二)首次在我市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正常繳費滿6個月。引進當年首次社保未繳滿6個月的,可跨年順延至繳滿6個月後申報。

二、享受政策的條件和標準

(壹)公***租賃住房補貼。引進的畢業生優先享受最長租期3年的公***租賃住房保障,並給予30%的租金補貼,租金補貼以公***租賃住房租金定價優惠的方式實現,不再發給個人。

(二)購房補貼。自引進當月起3年內(計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購買(以住建部門審核備案時間為準)普通商品住房(僅限畢業生單獨購買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同購買)的,可申領購房補貼。

1.購房補貼按照購房總價的5%給予壹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且每人只能申領壹次補貼。

2.全職引進的在徐高校應屆博士畢業生、世界名校(全球高校排名300強,參照畢業當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榜單)博士,在徐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徐州市進壹步支持領軍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幹政策措施》(徐委辦[2018]175號)標準發放30萬元購房補貼,每人只能申領壹次補貼。

3.購房補貼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不能重復申請。

(三)生活補貼、租房補貼。已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並首次在我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畢業生,按照以下標準申領3年的生活補貼、租房補貼。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1200元/月/人、租房補貼10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碩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900元/月/人、租房補貼6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境外取得學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補貼標準為生活補貼600元/月/人、租房補貼400元/月/人;

4.公***租賃住房補貼和租房補貼不可同時享受,只能申請其中壹種補貼。

(四)交通補貼。全職引進的非徐州籍畢業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標準申領3年的探親交通補貼。

(五)專項補貼。全職引進的駐徐高校畢業生和外地高校徐州籍畢業生,按照博士600元/月/人、碩士400元/月/人、本科20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3年的專項補貼。

申報程序申報單位登錄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通過徐州市“壹網通辦”人才綜合服務系統註冊後進行申報或在徐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人才服務專窗”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