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稅費
1、企業納稅人(單位)房屋出租繳納稅款分以下兩種情況。
企業納稅人出租,房產承租方用於經營應繳納以下稅款: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壹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城市維護建設稅及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2、企業納稅人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跟企業運用於經營需要交納的稅款是壹樣的,只有房產稅需要交納以租金收入4%計算不壹樣。
3、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款和企業運用於經營需要交納的稅款是壹樣的,只有個人所得稅不壹樣:
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
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跟企業運用於經營需要交納的稅款是壹樣的,只有房產稅需要交納以租金收入4%計算不壹樣和個人所得稅跟個人非住宅壹樣,其中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