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2022年海南公租房申請條件是:
1.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區規劃範圍內常住城鎮戶口,或者在本市依法繳交各項基本社會保險滿3年;或者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並已與本市轄區內依法註冊登記的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滿3年等;新就業及外來務工人員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本市實際居住滿8年;
2.申請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符合海口市公布的城鎮居民中等偏下收入線標準。收入標準: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3182元;單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於44000元;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現居住房屋屬危房,或者申請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符合本市公布的住房困難標準。住房困難標準: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未享受廉租住房配租、租住公有住房、房改購買公有住房、參與集資建房、購買經適房或者限價商品住房等政策性優惠住房的;或者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未有償轉讓過住房的。
5.申請人屬經省、市政府引進的人才,或屬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級以上勞模及榮立二等功以上復轉軍人的,其申請公***租賃住房可不受第1項規定限制。
法律依據
《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