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人才公寓怎麽申請
為落實人才安居政策,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環境,根據《天橋區人才公寓定向配租管理制度(修訂)》(濟天人才發〔2021〕5號),現就2022年度人才公寓集中配租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壹、申請條件和對象 (壹)用人單位需具備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工商註冊、稅務登記和實際經營管理均在天橋區的企業、社會組織、研發機構。 (二)人才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在職在崗並依法繳納濟南市或山東省社會保險;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或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三級以上職業資格的技能人才等; 3.在濟南市區(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無住房,即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濟南市區無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購房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回遷安置的房屋);申請之日前3年內在濟南市區未轉讓住房(因特重大疾病等需要的除外);申請之日前領取拆遷貨幣補償超過3年;未在濟南市範圍內享受過政府直管公房、公租房、經濟適用住房、政府人才公寓;未享受過泉城重點產業緊缺人才生活補貼、企業新引進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補貼、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人才購房補貼、新就業職工租賃住房補貼等政策。 4. 符合條件的區級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可優先申請。 二、房源情況 配租房源***5處,分別是: 1.濟南夢啟青年創業園人才公寓:可租賃房型為壹室、兩室2種,其中壹室面積約36m2,每套租金總價格約為1800元/月;兩室面積約38m2,每套租金總價格約為2000元/月。 2.龍湖冠寓濟南歷山北路店:可租賃房型為壹室,面積20—40m2左右,每套租金總價格約為1200—2000元/月。 3.泊寓生產路店:可租賃房型為壹室,面積13—33m2左右,每套租金價格約為1100—1800元/月。 4.泊寓鳳凰山路店:可租賃房型為壹室,面積15—30m2左右,每套租金價格約為1000—1600元/月。 5.泊寓明湖社區店:可租賃房型為壹室,面積28—55m2左右,每套租金價格約為1500—2000元/月。 現階段人才公寓租金標準根據市場價格確定,區委人才辦按總租金價格的50%進行補貼,每位人才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人才公寓租金按整月計算,每半年由公寓管理方收取1次。租賃期間所發生水、電、氣、暖、有線、寬帶、通信、物業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區委人才辦不再補貼。 為支持青年人才集聚,營造更優的青年人才創新創業環境,對符合上述第壹條申請條件的35周歲(含)以下、到天橋轄區企業入職的應屆畢業青年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首月免租。 三、申請程序 人才公寓申請采取每年集中申請與日常按需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區人社局負責除濟南新材料產業園區外用人單位人才公寓配租申請工作;濟南新材料產業園區管委會投資促進局負責園區用人單位人才公寓配租申請工作,有在黃河北租房需求的園區企業人才可申請園區“引才8條”租房補貼;團區委負責申請首月免租的青年人才公寓配租申請工作。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及人才也可隨時向主管部門單位提出申請。 (壹)集中申請 1.發布通知 7月29日,區委人才辦下發通知啟動人才公寓配租申請工作,用人單位或人才如需咨詢申請條件,可與區人社局、園區管委會投資促進局或團區委聯系;如需咨詢公寓問題,可與公寓工作人員聯系(聯系方式附後)。 2.資料準備 用人單位需填寫天橋區用人單位申請審核表、匯總表(附件1、3)。個人需填寫天橋區人才申請審核表(附件2)。 申報時需提供以下資料(除申請表、匯總表外,其他資料僅需提供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1)天橋區人才公寓租賃用人單位申請審核表、匯總表,人才申請審核表。 (2)用人單位為企業的,需提交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研發機構的,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 (3)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已婚人才還需提供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和戶口簿,夫妻雙方結婚證;入選區級及以上人才工程(計劃)高層次人才的,還需提供證書或文件。 (4)人才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申請時上壹個月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 (5)審核單位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3.審核 (1)網上申報(8月1日—5日) 用人單位將單位審核表、匯總表和人才申請審核表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由主管部門單位進行初審。濟南新材料產業園區內的用人單位發送至jnxclcyyqtzcjj@jn.shandong.cn,濟南新材料產業園區外用人單位發送至jntqrsjrc@jn.shandong.cn,申請青年人才首月免租的用人單位發送至jntqtw@jn.shandong.cn。8月8日,在天橋區政府網站公布初審結果。 (2)現場審核(8月9日—10日) 用人單位備齊單位和人才所有材料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審核。濟南新材料產業園區內的用人單位到園區管委會投資促進局審核,其他用人單位到天橋區人社局審核。申請青年人才首月免租人才公寓的,用人單位將相關材料交由區人社局或園區管委會轉交至團區委進行審核。 區人社局、園區管委會投資促進局和團區委分別對用人單位和人才資格進行審核後,無異議的上報至區委人才辦。 4.復核(8月10日—12日) 區委人才辦進行復核,復核結果在天橋區政府網公示,無異議的進入配租程序。公示有異議的,會同相關人員調查核實,異議成立的均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5.配租(8月15日—19日) 采取公開抽簽方式確定選房順序,選房順序與抽簽結果順序相同。當申請人數大於可用房源數時,未選房人員進入配租輪候庫,按抽簽順序等候配租。選房成功的申請人領取選房確認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未選中房源的,按照搖號順序進行輪候。領取選房確認通知書的申請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與人才公寓管理方簽訂租賃合同並辦理相關入住手續。 (二)日常申請 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條件的用人單位及人才按照集中申請有關規定準備相關資料,可隨時向區人社局、園區管委會投資促進局或團區委提出人才公寓申請,經初審復核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可在現有剩余房源中選擇。若暫無剩余房源,區委人才辦將在有空余房源的第壹時間通知申請人選房。 四、其他事項 1.人才公寓租賃合同期原則上1次簽訂期限不超過1年,期滿符合條件的可續租。租賃期滿75日前,區人社局、園區管委會、團區委按照“誰受理、誰負責”的原則對租戶的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在租賃期滿60日前發放《續租意見征詢書》;繼續申請續租的,在租賃期滿30日前簽訂《續租協議》,未簽訂續租協議的視為放棄續租。 2.人才公寓實行市場化運作,社會化管理。配租成功後,人才在租住期間的管理服務由人才公寓運營方負責,天橋區委人才辦和各審核單位只負責租金的補貼,不負責日常管理服務等事宜。 3.人才及用人單位對申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住房、工作單位等影響租住條件的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由用人單位在變化後10日內向原受理單位報告,原受理單位在收到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續住、騰退等決定,同時上報區委人才辦,由區委人才辦督促人才公寓管理方在5個工作日內執行原受理單位的決定。 4.人才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況之壹的,解除租賃合同,騰退所租人才公寓: (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2)改變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3)損毀、破壞住房,擅自裝修、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拒不恢復原狀或者不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在人才公寓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閑置人才公寓,或在規定時間內未繳納租金的; (6)因住房、工作單位等租住條件發生變化,或選擇申請市級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人才購房補貼、新就業職工租賃住房補貼等補貼政策的; (7)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或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8)隱瞞家庭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9)其他不符合承租條件的行為。 5.租賃期間,如遇特別因素導致配租房源停止供應,本批次人才公寓配租行為自動暫停,區委人才辦將積極協調新房源。 6.相關申請材料可從天橋區政府網(www.tianqiao.gov.cn)“政府”入口頁面的“通知公告”欄中下載。 審核單位聯系方式及地址: 1.天橋區人社局 聯系人:部洪濤聯系電話:0531—85872683 地址:天橋區無影山東路31號7樓713室 2.濟南新材料產業園區管委會投資促進局 聯系人:張 然 聯系電話:0531—88076006 地址:天橋區裕興路77號園區管委會投資促進局 3.***青團天橋區委 聯系人:孫昊 聯系電話:0531—85872565 地址:天橋區堤口路53號天橋區政府 人才公寓聯系方式及地址: 1.濟南夢啟青年創業園人才公寓 聯系人:張文豪 聯系電話:18954133915 地址:天橋區生產路東街2號 2.龍湖冠寓歷山北路店 聯系人:梁 偉 聯系電話:18602605635 地址:天橋區小清河北路10777號黃臺環球家居D1座 3.泊寓鳳凰山路店 聯系人:張 玉 聯系電話:15069010170 地址:濟南市天橋區北園大街607—8號 4.泊寓生產路店 聯系人:張 玉 聯系電話:15069010170 地址:濟南市天橋區北園大街生產路1號 5.泊寓明湖社區店 聯系人:賀更銳 聯系電話:16653133457 地址:濟南市天橋區新菜市街17號 附件: 1.天橋區用人單位申請審核表.doc 2.天橋區人才申請審核表.docx 3.天橋區人才公寓申請匯總表.xlsx 天橋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