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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2017年落戶政策分析

通過記者從西寧市公安局了解到,新修訂的《西寧市戶籍政策實施細則》取消了部分落戶限制,進壹步調整放寬落戶條件,經市政府審議通過,近日正式實施。

2017西寧市落戶條件

據了解,修訂後的《細則》對高校畢業生及以上人員實行了更加寬松的落戶政策。大學生畢業後兩年內,可憑戶籍證明和大學畢業證直接在西寧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集體戶口。新《細則》取消了原有落戶政策?申請遷入的是原戶籍所在地行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幹部職工,不允許在本市落戶?限制。凡在西寧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行政、企事業單位正式幹部職工,無論在哪裏工作,均可自願在西寧落戶。同時,將原落戶政策中涉及的所有未婚子女修改為22周歲以下子女。隨遷子女的定義是法定結婚年齡22周歲以下,不需要出具相關證明。

高層次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落戶的政策

西寧市行政區域內各級黨政機關、企業(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正式招聘或聘用的下列人員,允許在穩定住所、集體戶、人才交流中心或直系親屬處落戶。

●獲得碩士、博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及其配偶和22周歲以下子女準予落戶。

●享受國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符合《青海省引進人才實施辦法》的人員,非物質文化傳承人和其他有特殊才能的人員,允許落戶,其配偶和未滿22周歲的子女。

●專業技術人員、技師和取得中級資格的技師允許落戶,有穩定住所的允許落戶,其配偶和未滿22周歲的子女。

●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允許落戶,有穩定住所的允許落戶,其配偶及22周歲以下子女。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招聘的西寧市急需的技術工人和職業技術院校畢業生準予落戶,有穩定住所的準予落戶,其配偶及未滿22周歲的子女。

●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後2年內可將戶口直接遷入西寧市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

市外高校畢業生回原籍落戶的政策

入學前戶口在西寧,西寧以外的各類大學、中專、技校畢業後3年內可直接申請遷入。

有合法的財產清算政策。

西寧市外戶籍人口在西寧有合法房產的,允許本人、配偶及22周歲以下子女落戶。

轉業人員的落戶政策

西寧市行政區域內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職工,調入本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允許落戶。

移民工人的定居政策

在西寧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企業(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就業滿3年並繳納養老保險滿3年以上的職工,允許在集體戶落戶,有穩定住所的,允許本人、配偶及未滿22周歲的子女落戶。

直系親屬在定居政策中避難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準予落戶。

●配偶壹方避難。

●22歲以下的孩子依賴父母。

●父母求助於孩子。

●父母雙亡投靠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依法經民政部門批準收養的非直系親屬和社會福利機構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收養的棄嬰、孤兒。

●原戶籍在西寧市區(不含集體戶),因結婚將戶籍遷出市區。離婚後,戶籍上沒有合法住所、穩定職業等基本生活條件,需要與父母子女同住或者本人在本市有合法宅基地的,允許隨未滿22周歲的子女落戶。

軍隊、復員軍人和退伍軍人安置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壹)、(二)的,允許在集體戶落戶,有穩定住所的,允許本人、配偶及22周歲以下子女落戶。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接受安置的復員軍人和退伍軍人。

●經上級批準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軍隊離退休幹部。

●軍人配偶及其未滿22周歲的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允許落戶。

●港澳臺同胞以及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來西寧定居的華僑、留學生,允許落戶。

西寧市戶籍政策

西寧市戶籍轉移原則:在現有戶籍關系的基礎上,逐步完善以合法產權人為基礎的戶籍制度。擁有壹處以上合法房產的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的房屋內設立戶口。

●以合法財產所有人為基礎建立戶口,允許本人、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落戶。

●如果把原來的房子賣掉或者搬遷到新地址,全家都可以搬。沒有安置的可以整體遷入父母的戶口。

●父母可以自願遷入子女的戶口。

●在本市無合法財產的已婚子女,可申請遷入父母戶口。

名詞解釋

合法財產:

1,指在已取得房產、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正式發票的房屋,被拆遷房屋已簽訂安置協議並已入住的房屋。

2、指公民所有的商品房、商業用房、集資建房、自建住房及其他具有房屋產權證的不動產。

穩定住所:指在工作單位有合法產權的政府公租房、公租房、公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