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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屬龍的容易離婚,88屬龍人最旺的年齡

88屬龍的容易離婚

兩夥人都長期混跡街頭,不少人有過前科。涉案的兩名未成年人,小的只有13歲。他們此前並不認識,也只是源於在賓館房門前的幾句口角。

▲吳世勇與朋友的合影。 頁截圖

混戰只有幾分鐘。

8名男子闖進房間,其中4人沖向16歲的吳世勇,拳打腳踢間,吳世勇被在床上,突然他壹只手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反手刺出。壹人腹部被刺,經搶救無效後死亡,另有兩人被刺傷。

兩夥人都長期混跡街頭,不少人有過前科。涉案的兩名未成年人,小的只有13歲。他們此前並不認識,也只是源於在賓館房門前的幾句口角。

案發10個月後,2022 年3月2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開庭審理此案。由於案發時吳世勇是在被圍毆時傷人,所以在庭審中,吳世勇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成為辯論焦點。辯護律師認為,吳世勇無鬥毆故意,是在對方多人持刀呵斥挑釁、被毆打後才拿刀揮舞,面對行兇構成正當防衛。

5月31日,安福縣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吳世勇的行為系防衛過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八年;另犯聚眾鬥毆罪,判處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十年。

然而該案宣判8天後,安福縣提出抗訴,認為該判決存在量刑錯誤,導致量刑畸重;次日,吳世勇壹方進行刑事上訴。

8月31日,該案在江西吉安市中級二審開庭,但未當庭宣判。此案也再次引起爭議。次日,吉安中院為回應公眾 發布案情通報,稱將在全面、客觀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公正判決。

同時被通報提及的,還有這個16歲輟學少年的壹些過往。在酒店與人,在學校追逐學生,在KTV打架,在 吧……

▲8月29日,涉事賓館410房間。2022 年5月8日淩晨,在該房間發生。記者 羅振宇 攝

闖入的陌生人

2022 年5月8日淩晨,吳世勇和同伴許鑫居住的賓館房門被“砰砰”敲響。

來人他們並不認識。據許鑫回憶,當時吳世勇赤膊去開門,對方問了幾句話,吳世勇回了句“兄弟妳敲錯門了吧”,隨即關上房門。

記者獲取的壹份案件材料記錄,敲門者綽號“小黑”,19歲,曾因尋釁滋事罪服刑壹年,事發時剛出獄四個月。小黑的同伴在證言中提到,門關上後,小黑 在門口對裏面大聲說:“還古我(即用眼睛瞪),妳等到(著),我去叫人。”

這條街算得上安福縣平都鎮最熱鬧的地方。即使在深夜,街邊的招牌依然閃亮。賓館在路口的東北角,上下六層,或是因為住宿壹晚不過百元,常有徹夜不歸的“小年輕”留宿在此。

案發當晚,吳世勇和壹男兩女住進了這家賓館。他本是臨近的永新縣人,半個多月前,到安福縣租房生活。吳世勇的壹名同伴告訴記者,吳世勇此前在永新縣與壹夥人起了沖突,左臂被斧頭砍傷,休養了兩個多月。為了避免在老家碰見熟人尷尬,他去了安福縣,打算找份服務員的工作。

據判決書,2022 年5月7日晚,吳世勇和同伴在KTV唱歌喝酒,23點10分左右,吳世勇與13歲的許鑫,帶著兩個女孩去賓館。後不久,兩名女孩外出,在賓館附近遇到了另外三名男子。

女孩們在證言中稱,對方邀請她們壹起吃宵夜,但她們不喜歡其中壹名叫“小黑”的人,便返回賓館。

三人隨之而來。巧合的是,小黑就住在同壹賓館的405房間。回賓館時,他經過410房間,聽到了房間裏兩個女孩的聲音,便敲響了410的房門。

吃了“閉門羹”後,小黑打叫來兩個朋友,說“有人要”。在朋友趕到前,他回房間拿了壹把,又到賓館二樓放雜物的地方,拿了壹把焊了鋼管的柴刀。

朋友趕到後,小黑再次敲了410的房門,但沒人開門。據當時在屋內的許鑫回憶,這次敲門比之壹次聲音大,“那種踢門的樣子。”

淩晨0時45分左右,小黑到賓館前臺拿到了開門的總卡,回到410房門前。

▲8月28日,涉事賓館外景。記者 左琳 攝

混戰

門鎖轉動,5人進了410房間。

十幾米房間,被兩張單人床占去了大部分面積。許鑫稱,他和吳世勇都沒想到對方會直接拿房卡刷門,對方個個人高馬大,很兇,沖他們喊,“給妳們臉了!”“給妳們時間自己叫人。”

判決書顯示,房門打開後,小黑手拿、柴刀進入房間,將柴刀斜靠在進門的墻上,其余4人跟隨進入。小黑用指著吳世勇,問他們是誰、從哪來、跟誰混,並讓吳世勇叫人過來。吳世勇便打了,說有人要打他,叫他們“帶東西過來”。小黑的同伴見狀,也打叫人。

22歲的“海鮮”正是最後趕來的三人之壹。他本姓羅,初中輟學後便到外地打工,每隔壹段時間就回壹趟安福老家,朋友們常叫他“海鮮”。事發前他就在賓館附近,剛巧碰見被小黑壹夥叫去的朋友,便隨同前往。

0時48分,海鮮三人進入賓館。

發生在壹瞬間。據判決書,小黑壹方有人脫掉腳上的壹只拖鞋,朝吳世勇砸去,並用手指了壹下房間,大喊壹聲“打”。吳世勇還手,海鮮等3人壹擁而上,用拳頭吳世勇,還有壹人 踢了吳世勇壹腳。

此時,吳世勇叫人的還未掛斷。這位接聽的同伴告訴記者,他聽見對面傳來大喊大叫的聲音:“永新的敢跑到安福的來打鑼(江西話,意為混)!”其間摻雜著拖鞋拍打的響聲,吳世勇大喊“不要惹我!” 絡信號就此中斷。

判決書顯示,混亂中,吳世勇拿出了那把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刺中了壹個人的右肩,另壹人腰部有血來。伴隨“啊”的壹聲,海鮮捂著肚子倒在床上。

據吳世勇的壹位朋友透露,這把折疊刀是吳世勇在事發前 購的,壹***3把,刀刃長約10厘米。因為曾被安福的壹夥人“找過麻煩”,為了防身,吳世勇將其中壹把隨身攜帶。

海鮮被捅傷後,有人看見他想去拿柴刀,但沒有拿起來,柴刀掉在地上。

吳世勇供述稱,自己看到柴刀被擠掉在地,便扔了、撿起柴刀朝對方揮舞幾下,對方都跑了出去,他拿著鋼管刀追,在電梯口攔住小黑,警告他不要再來惹自己,小黑說好,他便放小黑走了。

吳世勇又拿著柴刀往賓館外追,同伴撿起跟著,樓下的人群壹哄而散,血滴從賓館大廳壹路向外延伸。海鮮穿著白色T恤,身上浸著血,倒在賓館門口。

▲吳世勇曾與同伴在廣場遊蕩。記者 左琳 攝

逃亡

0時52分左右,吳世勇出了賓館,往出租屋方向跑去。

“我們以為對方還會取武器回來反擊,所以才拿著柴刀下去。”許鑫告訴記者,在快到出租屋的路口,他們遇到了趕來的朋友梁利等三人,他們拿著剛買的水果刀和吳世勇此前購買的紅纓槍、折疊刀。

“我見他手好多血,整個頭部、背部都腫了,他說沒事,就是手指劃傷了。”梁利向記者回憶,幾人碰面後,吳世勇將丟在路邊,說自己捅傷了人。因為怕被報復,吳世勇讓大家趕緊跑。

他和許鑫、梁利三人搭車往永新縣的鄉下奔去,路上又折向新余市。

吳世勇向梁利提起這場的場景,說好幾個人圍著他,把他撲倒在床上打,翻不過身來,感覺很窒息,只能壹只手持刀往後捅。梁利說,後面聽到傳聞有人死了,吳世勇還不相信,壹直說“不可能”。

據吳世勇的同伴回憶,8日淩晨五點多,吳世勇壹行和同伴在新余碰面後去賓館休息。不久後,新余市渝水分局在渝水區勝利北路泰安賓館將吳世勇等人抓獲。

在吳世勇等人逃亡的時候,海鮮的繼父正騎著摩托,從60多公裏外的村莊往安福縣城趕。

5月8日淩晨1點多,繼父接到事發地打來的,壹時並不相信。“最近忙嗎?”他試探地給海鮮發了壹條微信。海鮮的打來:“叔叔,海鮮出事了,妳們趕快過來。”那頭是兒子同學的聲音,他這才意識到,“海鮮真的出事了。”

入院記錄顯示,5月8日2時30分,海鮮經搶救無效被宣布死亡。海鮮系腹部被銳器捅刺,致腸系膜上動脈破裂、右腎動脈斷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案發當天,安福縣決定對這起案件立案偵查。小黑壹夥,除死者及未動手的壹人外,均於2022 年5月8日至21日主動投案,或被傳喚到案、抓獲歸案。

持刀刺死海鮮的吳世勇,也於2022 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5月22日被逮捕,羈押於安福縣看守所。

爭議

2022 年2月25日,安福縣就其行為向安福縣提起公訴。3月2日,安福縣開庭審理此案。

記者獲取的壹份案件材料顯示,事發後,吳世勇還曾想讓年紀小的同伴頂罪。吳世勇母親也向記者確認,吳世勇對許鑫說過:“妳未滿14歲,不會承擔刑事責任,到時就說是妳捅傷的。”但在接受審訊時,吳世勇還是說了實話。

因吳世勇持刀傷人行為是在被圍毆時發生,庭審中,吳世勇是否成立正當防衛成為爭議焦點。

公訴機關認為,吳世勇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系防衛過當。考慮到吳世勇屬未成年人、歸案後如實供述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並取得諒解,建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吳世勇五年。

值得註意的是,除上述賓館,安福縣指控吳世勇的事實,還有壹起發生於2022 年2月的鬥毆。對此,公訴機關建議以聚眾鬥毆罪判處吳世勇二年,並認定其為惡。

吳世勇的辯護律師則辯稱,此案中,吳世勇無鬥毆故意,具有防衛意圖,對小黑壹方的行兇是正當防衛,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存在防衛過當;吳世勇在案發時處於青春叛逆期,因家庭教育不當導致不善,走上的道路。請求法庭本著聚焦於挽救的理念,數罪並罰,判處六年為宜。此外,吳世勇參與的次數沒有達到惡的標準。

認為,吳世勇系防衛過當——雖然小黑攜帶了,但並未使用傷害吳世勇,小黑壹方僅用拖鞋扔吳世勇,四只是用手、腳打吳世勇,吳世勇的損傷程度尚不構成等級評定。小黑壹方的行為並未嚴重危及吳世勇的人身安全,對其人身安全也未造成嚴重緊迫危險,不屬於行兇。 惡,認為,“參與的次數沒有達到惡的標準”與事實不,不予采納。

5月31日,安福縣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吳世勇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八年;犯聚眾鬥毆罪,判處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十年。

然而,此案宣判壹周後,6月8日,安福縣提出抗訴,認為該判決存在量刑錯誤,導致量刑畸重,輕罪重判,適用刑罰明顯不當。

6月9日,吳世勇壹方進行刑事上訴。8月31日上午,吉安市中級對吳世勇涉嫌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上訴、抗訴壹案開庭審理。

該院發布的案情通報中提到,在二審法庭辯論階段,吳世勇的辯護律師辯護稱,吳世勇在持刀傷人壹案中,成立特殊防衛,不負刑事責任。若認定防衛過當,也應根據年齡和行為減輕處罰。但依然認為,吳世勇構成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但量刑畸重。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曾多起“反殺案”的律師殷清利認為,目前有關“正當防衛”的規定已比較清晰,判斷是否構成正當防衛,總的原則要 在防衛人角度看。在殷清利看來,對於涉及防衛性質的案件,特別是涉及未成年的案件中,在批捕和起訴環節應當慎之又慎,對證據應當充分理解和把握,對是否起訴以及量刑標準予以綜合考量。

越來越多的案件中,出現了 正當防衛的討論甚至爭論。

9月22日,更高之壹廳廳長苗生明在的“為全面建成小康貢獻力量”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適用正當防衛案件的比例大幅度提升,2022 年、2022 年因正當防衛不捕不訴***819人,是此前兩年的2.8倍。

“我們認為,這樣的討論和爭論是有積極意義的。” 苗生明表示,為及時回應實踐中的不同認識,統律適用的標準,2022 年底,更高檢專門發布適用正當防衛第12批指導性案例,2022 年更高檢又會同更高、發布 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同年還專門發布了6起新類型正當防衛的典型案例。

苗生明指出,下壹步,將強化法、理、情融合,更大限度維護防衛人的合法權益;強化證據指引,及時全面做好防衛證據的收集、固定、工作;強化擔當,對屬於正當防衛,或者有防衛情節的案件要敢於認定,也要宣傳引導不能濫用賦予的正當防衛權利,避免造成過度的、不應有的損害。

“道上人的偶像”

除了這起持刀傷人案,吉安中院發布的案情通報還提及了吳世勇的壹些過往。

2022 年4月至2022 年2月期間,還在永新縣的吳世勇,在酒店與人,在 吧用刀,在放學時分的中學門口蹲守、追逐在校學生,在KTV打架,用石頭砸車,在醫院門口持捅人。

因涉犯聚眾鬥毆事實兩起,拘禁罪事實壹起,尋釁滋事違實三起,他由此被公訴機關認定為“惡”,但考慮到吳世勇的年齡,僅壹起2022 年2月發生的,讓吳世勇被認定為涉嫌聚眾鬥毆罪。

熟悉吳世勇的壹位朋友告訴記者,正是在這場中,吳世勇持捅人、用紅纓槍追擊對方,但被斧頭砍傷左臂,逃亡時,他打了鋼釘的胳膊“擡都擡不起來。”

事實上,在永新縣某個特定的圈子裏,16歲的吳世勇已經“小有名氣”。

即使他初中便輟學,仍有很多當地中學生聽過他的。采訪中,他們向記者表示,對這次在安福發生的事“不意外”,更早前他們就常看見吳世勇在縣城街頭混跡茬架,“是道上人的偶像。”

梁利就是在“道上”與吳世勇結識的。那是2022 年8月,他受到壹夥人的威脅,聽說吳世勇“混得好”,便托朋友求他出面,之後事情被輕易擺平。

梁利說,在他們這個圈子裏,吳世勇算年紀長的,會被別人叫壹聲“哥”。在他們眼裏,吳世勇“很仗義”,“有弟兄需要錢,他會二話不說掏出來,不還也不要緊。不管什麽事,只要叫了他,他都會幫忙擺平。”

還未成年的吳世勇有著遠年紀的“成熟”。持刀傷人案事發前幾周,有壹夥人敲開吳世勇和朋友在賓館的房門“找麻煩”。吳世勇“和和氣氣地”給每個人遞上壹根煙,攀談幾句就化解了。

壹位老師常在班主任群裏見到這個孩子的照片,印象裏,他是個“問題少年”。街頭小賣部的老板常看見吳世勇出入酒店,總買煙酒。

他早就學會了抽煙,蓄著發型,喜歡文身。圖樣布滿他的左臂和後背,胸口上還有壹朵花。

▲小黑壹方攜帶的鋼管的柴刀。受訪者提供

從“聽話的孩子”到街頭少年

在熟悉吳世勇的同學和朋友的描述中,吳世勇的“變化”從中學開始。

案發三年前剛上初壹時,吳世勇也還是壹頭短發的學生模樣,成績也不差。不上學的時候,他喜歡拎著平板電腦看熱門,碰見隔壁的長輩,會禮貌地“阿姨”。

父母早年離異,母親吳霞帶他租住在縣城邊緣的廉租房裏。吳霞覺得兒子平時還算聽話,盡管自己經常外出打工,但對兒子依然管得很嚴,壹個禮拜只讓他出去玩壹兩次。“我們這裏風氣不好,我會告訴他不能跟誰玩,最怕的就是他去打架。”

母親是吳世勇最親近的人,有壹次母親做小手術,小小年紀的他急得到處借錢。但他也會跟同齡的鄰居抱怨自己“沒有自由”,連“去公園轉轉”的邀請也只能回絕。有時去鄰居家玩,他就摸出偷的舊手機,在沙發上看會兒。

吳世勇的同學告訴記者,上了初中後,吳世勇的學習成績壹落千丈,身邊的“朋友”也多了起來,打架成為常事。

在通報提及的幾場中,吳世勇的中學校友鄧兵曾多次出現。他見過吳世勇被其他學生“欺負”,幾個人圍住他用拳頭打、扇嘴巴子,“吳世勇不是吃虧的人。有人打他,他會還手。”

2022 年夏天,在讀初二的吳世勇和4位好友相約去深圳打工,他們在電子廠做藍牙耳機,流水線上 了壹個多月,每人拿到兩千多元報酬,然後辭工回到縣城。鄧兵說,打工回來後,吳世勇再也沒去上過學。

在梁利的印象裏,輟學後的吳世勇多數時間都和“朋友們”待在壹起,打遊戲、玩牌、喝酒、唱K,去人多的廣場“看女孩”。

打架也愈發兇猛。梁利說,吳世勇輟學後跟了壹個“老大”,“老大”教他在街上被人惹到不要慫,打架的方式也從變成“動刀”。

吳世勇很少跟母親提起輟學後的經歷,兩地分隔的,也沒意識到兒子的變化。

從離婚的第二年開始,龍軍再也沒見過兒子吳世勇。“有次,吳世勇讓我給他轉錢要出去打工,我沒給,後來他不跟我 了。”在龍軍印象裏,吳世勇還是那個乖巧聽話的小兒子,直到2022 年的壹天,吳世勇因為打架被警方查問,他被叫到。

龍軍覺得兒子變化很大,“長得很高了,也變得不懂事了。”他想不通原因:“這是家庭問題吧?家教可能也有壹點問題。”

事發後,龍軍給看守所裏的吳世勇寫過三封信,叮囑他“好好做人”。在被羈押的壹年多裏,吳世勇給母親、阿姨和外公寫信問候,唯獨沒給回信。

早早輟學、在外遊蕩的不只是吳世勇,被他刺傷的海鮮也有相似的經歷。

海鮮的繼父朱清民告訴記者,海鮮5歲時,親生去世,母親到各地打工,海鮮壹直與爺爺奶奶生活,直到13歲才被接回母親和繼父身邊。父子倆相處的時間不多。“他很少主動跟我微信、打,除非是要錢。”朱清民說,只有要錢時,他才會喊“爸爸”。

初三還剩半個學期,海鮮不願再讀。輟學後,他在鎮上做學徒,幾個月後嫌累就去外面打工,半年後又放棄。回來玩幾個月,再外出打工,如此反復,賺多少花多少。

遺憾的是,海鮮輟學後的“變化”也沒能及時進入家人的視野。朱清民說,在家的時候,海鮮總是很沈默,最常做的事就是抱著手機,蹲在門檻上打遊戲。他在外面玩啥,父母也不知道,“我們打給他,他就說在同學家,說保證不會做壞事。”

時間回溯到2022 年5月7日的深夜,海鮮在賓館和朋友們喝酒,吳世勇和他的朋友在對街的賓館住下。在那個尋常的夜晚,兩個陌生的年輕人在壹場中相遇。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吳世勇、許鑫、梁利、鄧兵、朱清民、吳霞、龍軍均為化名)

記者 左琳 實習生 張弛

編輯 李明

校對 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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