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和承租人優先承租權租賃房屋,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
出租人不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不確定。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