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物業公司管理不得收取物業費,可向當地住建局和工商部門舉報。
可以拒付物業費的八種情況: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未交付,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
2.出租房屋,租賃合同註明物業費由租客支付。
3.如果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全體業主可以拒付,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4.物業管理公司沒有和業主簽訂合同。
5.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6.物業管理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的審批文件原件。
7.物業管理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
8、物業公司未經業主同意擅自增加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