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引進人才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正規院校畢業;在當地穩定工作,繳納壹定年限社保;符合各地人才相關規定。
2.人才引進是指本地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從外省市招聘壹名在職勞動者。
3、就業時間達到壹定年限,學歷高於當地引進人才的最低要求,可在當地落戶就業。
二、人才引進的程序:
1,專業技術人員引進流程
2、與企業對接,確定對專業技術人員的需求。
3.用人單位提交需求報告,制定用工計劃,發布用工信息,審核各類企業人才需求報告,確定人才引進計劃,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發布用工信息。
法律依據:
《長沙打造全國引才聚才平臺若幹政策》壹、招納天下頂尖人才
1.實施科學家試點工程。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國際頂尖水平,積極引進諾貝爾獎獲得者、院士等壹流科學家和創新團隊。對能夠實現成果轉化、促進產業發展的科學家和團隊,實行“壹事壹議”,最高綜合補助65438億元。
2.實施高科技人才引領工程。圍繞優勢產業、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需求,大力引進和培養創新成果顯著的行業領軍人才。對新引進的世界級行業頂尖人才、國家級行業領軍人才、省市級行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補貼和200平方米、1.5平方米、1.000平方米全款購房補貼。每年評選5個左右的行業領軍人才項目,根據投資力度和落地效果給予最高654.38+00萬元的資金支持。
3.實施緊缺急需人才聚集工程。突出重點行業、重要領域、重大項目的短缺和急需,加快引進具有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高層次人才,分層次給予50萬元、30萬元、654.38+0.5萬元獎勵和補助。每年遴選約10個急需緊缺人才高層次創業團隊項目,根據投資強度和落地效果,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
4.實施民生人才支撐工程。支持市屬高校、公立醫院等機構加強學科建設,給予新引進的高層次專業人才最高654.38+0萬元的獎勵和補助,為長沙市高層次人才提供相關待遇。獎勵為民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未來五年,每年評選教育專家不超過20名,名師100名,骨幹教師100名,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00元獎勵;每年評選不超過10名名醫、50名骨幹醫生、100名優秀護士,分別獎勵3萬元、10000元、5000元。